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9500app金沙集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我院具备下述条件的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应具备的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2.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3、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应在所在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内选择专业方向;
4、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在学院认定的重点核心及以上的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两篇;科研成果特别优秀者,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考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可对4、5条要求适当放宽。
7、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
8、定向、委培研究生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9、 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以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为准。
二、选拔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须硕士生导师和拟招生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连同“一、选拔要求”中第4-9项要求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11月1日下午17:00前报送研办603办公室。
第4-7项材料为必选项,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提供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须盖章)
(2)外语水平:提供符合外语水平要求的材料的复印件
(3)科研能力:提供申请截止日前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的证明材料
(4)两位专家推荐信原件(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第8项和第9项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支撑材料原件。
2、选拔考核安排
选拔考核采用资格审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小组:由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5-7名教师组成考核小组;
(2)资格审核:由考核小组指导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和形式:申请人就个人学业和科研情况等进行汇报;考核小组就申请人汇报进行提问。拟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选拔结果
(1)结果认定: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推荐。
(2)结果上报:经学院资格审核和选拔考核合格的候选名单及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
(3)拟录备案: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报名录取:通过审核与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有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的经历。
2、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当年有招生指标,且占其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3、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培养成效较为突出,存在严重延迟毕业问题的当年不得继续招收硕博连读生。
4、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或未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培养环节,或本人自愿申请放弃,或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等,经相关审核手续后,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该博士招生名额由学院统筹分配。
5、其他未尽事宜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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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