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印发的《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行(2019)166)的要求,结合9500app金沙集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考务小组、督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和教授组成,对选拔质量负责。
二、综合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笔试和面试。
1. 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综合考核入围名单
见http://ccnucity.ccnu.edu.cn/info/1111/8772.htm。
请入围考生在2023年3月15日后登入华中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果,进入后在操作列中选择打印准考证按钮打印准考证。入校门时需提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指南 见 附件1 )
(2)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8:00
(3)报到地点:9500app金沙集团(10号教学楼南楼)609会议室
报到时请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身份核验: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③硕士在读申请者请提供:硕士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硕士已毕业申请者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硕士学生证)原件。
请提前下载、填写并携带④《9500app金沙集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个人陈述表》纸质版同时提交(见 附件2 )
(4)笔试时间:3月31日晚上19:00-20:30
(5)笔试地点:9500app金沙集团116报告厅
(6)面试时间:4月1日上午8:00开始
(7)面试分组及地点安排
分组 |
报考研究方向 |
等候地点 |
面试地点 |
考核1组 |
自然地理学与GIS |
城环304 |
城环303 |
考核2组 |
人文地理学 |
城环410 |
城环403 |
考生分组名单见 附件3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笔试
对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笔试考核,考试时间 90 分钟,考核科目为地理学综合,满分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
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 PPT 汇报:
①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②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英文摘要阅读与理解(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完成阅读,并根据摘要内容,用中文介绍研究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看法。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其中,包含1题用英文提问(该题考生需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以上三个环节满分各100分。
3.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成绩为百分制,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25%,综合能力面试占75%(专业知识占30%,综合素质占30%,外语占15%)即: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5%+专业知识分数×30%+综合素质分数×30%+外语水平分数×15%。
4.录取规则
(1)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2)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3)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师生双方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三、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饶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8306
受诉信箱:2718638500@qq.com